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8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申請人得如何處理?
A提起行政訴訟
B申請回復原狀正確答案
C提起訴願
D提出請願
B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法第50條:因不可歸責事由逾期者,得於障礙消滅後10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逐選項解析
A提起行政訴訟✕ 錯誤
行政訴訟是針對行政處分違法時的司法救濟,並非處理「逾期申請」的問題,方向完全錯誤。
C提起訴願✕ 易錯陷阱
訴願是對已作成之行政處分不服時的救濟途徑,本題根本還沒進入處分階段,只是申請逾期,用訴願無從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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