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5 年第 26 題單選題
甲為依法規向稅務稽徵主管機關提出地價稅減免之申請,以掛號郵寄完整之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其申請日期應如何認定?
A以申請文件資料送達稅務稽徵主管機關之日為準
B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正確答案
C以承辦人員實際承辦日為準
D以受理申請機關之收文章為準
B正確答案
依土地稅減免規則,郵寄申請以交郵郵戳日為準,保障納稅人權益。
為什麼答案是 B
土地稅減免規則明定,郵寄申請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保障納稅人不因郵遞時間受損。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土地稅減免規則,郵寄申請以交郵郵戳日為準,保障納稅人權益。
記口訣:郵寄申請看郵戳,親送看收文章。考土地稅減免一律選郵戳日。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送達日會因郵遞延誤而延後,對申請人不利,非法規採行標準。此為最常見誤選項。
B✓ 正確
土地稅減免規則明定,郵寄申請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保障納稅人不因郵遞時間受損。
C✕
承辦日取決於機關內部作業,完全操之在機關,對申請人極不公平,顯非合理標準。
D✕ 陷阱
收文章是親自送件時的認定標準;郵寄情形應以郵戳為準,兩者適用情境不同,易被混淆。
地價稅減免申請日認定
| 申請方式 | 認定基準 | 法理 | 風險 |
|---|
| 親自送件 | 機關收文章日 | 實際到達 | 無郵遞風險 |
| 掛號郵寄 | 交郵當日郵戳 | 保障申請人 | 郵遞延誤不影響 |
| 線上申辦 | 系統收件時間 | 電子紀錄 | 以系統戳記為準 |
本題陷阱在於 A「送達日」與 D「收文章日」看似合理,實則只適用於親自送件。郵寄情形法規特別保護申請人,以交郵郵戳為準,避免郵政作業延誤影響權益。考生須分清「送件方式」對應不同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