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5 年第 23 題單選題
依土地法第 20 條規定,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核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取得土地之用途、面積及所在地點,應依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正確答案
B取得土地時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C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須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申請之准駁時,應於受理後 14 日內為之,並於核准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A正確答案
外國人取得土地之面積及所在地點限制,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而非中央地政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為反向題,此為錯誤敘述,故為正解。依土地法第19條規定,外國人取得土地之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而非中央地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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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人取得土地之面積及所在地點限制,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而非中央地政機關。
看到「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即知錯誤,面積與地點限制的權責在於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此為錯誤敘述,故為正解。依土地法第19條規定,外國人取得土地之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而非中央地政機關。
B✕
敘述正確。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外國人取得土地,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C✕
敘述正確。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亦應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D✕
敘述正確。依土地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准駁時,應於受理後14日內為之,並於核准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外國人取得土地之核准程序與限制
| 項目 | 規定內容 | 權責機關 |
|---|
| 面積及地點限制 | 依法所定之限制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
| 取得土地核准 | 檢附文件申請核准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
| 變更用途或移轉 | 申請核准(繼承除外)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
| 准駁期限與備查 | 受理後14日內准駁,核准後報備查 | 地方政府准駁;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
考生常將「中央地政機關」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的權責混淆。外國人取得土地的面積及地點限制、核准准駁皆由地方政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負責,中央地政機關僅負責事後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