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7 年第 31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兩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敘述,何者錯誤?
A兩公約是聯合國在 1966 年頒定
B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
C我國在 2009 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且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D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 3 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兩公約施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於施行後「2年內」完成法令檢討修正,非3年。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依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各級政府機關應於施行後「2年內」(非3年)完成法令之制定、修正、廢止及行政措施改進。此為本題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兩公約施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於施行後「2年內」完成法令檢討修正,非3年。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兩公約於1966年12月16日經聯合國大會通過,1976年正式生效,為國際人權法重要基石。
B✕
正確。世界人權宣言(1948)+公政公約+經社文公約,三者合稱「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C✕
正確。我國於2009年立法通過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明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D✓ 正確
錯誤。依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各級政府機關應於施行後「2年內」(非3年)完成法令之制定、修正、廢止及行政措施改進。此為本題答案。
兩公約施行法重點條文
| 條文 | 內容重點 |
|---|
| 第1條 | 為實施兩公約,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 |
| 第2條 | 兩公約規定具國內法律效力 |
| 第3條 | 適用兩公約應參照立法意旨及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 |
| 第4條 |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兩公約人權保障規定 |
| 第8條 | 施行後2年內完成法令檢討修正 |
考選部最愛考『2年』vs『3年』的數字陷阱。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明定為2年內,考生若憑印象作答容易誤選。類似陷阱還有CEDAW施行法也是3年內檢討(兩者不同,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