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反面推論是指「法律規定具備特定要件時,始發生特定法律效果;推論出不具備該要件時,即不發生該法律效果」。本題由『故意/重大過失』不得免除,反面推論出『非故意/重大過失(輕過失)』得免除,正屬反面推論,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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