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基準法對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勞工繼續工作八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正確答案
B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C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調休外,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D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A正確答案
勞基法規定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非八小時,為反向題陷阱。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答案。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不是八小時。考選部最愛把數字偷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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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規定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非八小時,為反向題陷阱。
背口訣「4小時1休息、7日1例假」,看到八小時就錯。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答案。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不是八小時。考選部最愛把數字偷換。
B✕
正確。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一例一休)。
C✕
正確。勞基法第37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但勞資雙方可約定調休。
D✕
正確。勞基法第39條明定第36條例假、第37條休假、第38條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即「有薪休假」)。
勞基法工時休假數字懶人包
| 條文 | 規定 | 數字 | 易混淆 |
|---|
| §35 | 連續工作滿X小時至少休息30分 | 4小時 | ❌誤植八小時 |
| §36 | 每七日應有二日之休息(1例假+1休息日) | 7日/2日 | 一例一休 |
| §37 | 國定假日放假 | 依中央公告 | 可調休 |
| §38 | 特別休假(年資滿6月起) | 3~30日 | 僱主照給工資 |
A 選項把「繼續工作四小時」偷換為「八小時」。勞基法第35條明文為4小時,這是工時題最經典陷阱。反向題要選「錯誤」敘述,看到數字務必與法條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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