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得設修憲委員會
C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且席次較多之 3 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5 人以上正確答案
D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C正確答案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立法院黨團組成門檻為當選席次達三席且席次較多之五個政黨,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選項C數字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三席且席次較多之五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且「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選項將數字錯置為5席、3個政黨、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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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立法院黨團組成門檻為當選席次達三席且席次較多之五個政黨,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選項C數字錯誤。
看到選項C的「5席、3個政黨、5人以上」數字明顯錯誤,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正確應為「3席、5個政黨、3人以上」,秒選C。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立法院組織法第4條規定,「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復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
敘述正確。依立法院組織法第12條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實務上特種委員會及修憲委員會之設立分別依相關法律及憲法增修條文辦理,本選項敘述無誤。
C✓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三席且席次較多之五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且「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三人以上」。選項將數字錯置為5席、3個政黨、5人。
D✕
敘述正確。依立法院組織法第4條規定,「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立法院黨團組成要件
| 項目 | 法定門檻 (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 |
|---|
| 席次門檻 | 當選席次達 3 席 |
| 政黨數量限制 | 席次較多之 5 個政黨 |
| 人數下限 | 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3 人以上 |
| 政黨黨團數限制 | 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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