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該條所規定之工作者?
A監督、管理人員
B責任制專業人員
C監視性工作人員
D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勞基法第84條之1是特定受僱勞工的工時彈性規定,自己當老闆從事勞動者不是該條工作者。
為什麼答案是 D
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是自己經營事業並親自勞動,不是第84條之1所列的受僱工作者類型。第84條之1處理的是勞雇雙方對特定勞工工時等事項另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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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第84條之1是特定受僱勞工的工時彈性規定,自己當老闆從事勞動者不是該條工作者。
看到第84條之1先背三類:監督管理、責任制專業、監視或間歇;「事業主」不是受僱勞工,直接選D。
逐選項分析
A✕
監督、管理人員正是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明文列出的工作者類型。題目問「並非」該條所規定者,所以A雖然敘述正確,但不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B✕
責任制專業人員也是第84條之1所列類型之一,但不是公司一句「責任制」就算,仍須符合特定工作性質與法定程序。本題問不屬於者,B不選。
C✕
監視性工作人員對應第84條之1所稱「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屬於該條規範的典型對象。考選部常用它測是否記得條文列舉類型。
D✓ 正確
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是自己經營事業並親自勞動,不是第84條之1所列的受僱工作者類型。第84條之1處理的是勞雇雙方對特定勞工工時等事項另行約定。
勞基法第84條之1常考工作者
| 類型 | 是否屬第84條之1 | 考試關鍵字 | 備考提醒 |
|---|
| 監督、管理人員 | 是 | 主管、管理、監督 | 不是掛主管名就一定適用,仍看實質職務 |
| 責任制專業人員 | 是 | 專業、責任制 | 須符合法定工作性質與程序 |
| 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 | 是 | 保全、看守、待命 | 重點在工作密度與性質特殊 |
| 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 | 否 | 老闆自己做 | 不是受僱勞工,非本條列舉對象 |
勞基法第84條之1的核心是「受僱關係」。考選部最愛拿「自己當老闆的小店主」混淆視聽,因為他雖然工時長、工作辛苦,但不是受僱者,根本不適用勞基法。判斷關鍵在於:有沒有雇主?第84條之1只適用於「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工作者」這三類受僱者,前提是必須經勞雇雙方書面約定並報請核備。一般考試會拿事業主、自營作業者來干擾,記住口訣:沒有老闆就不是勞基法的勞工,當然也不是第84條之1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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