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3 題單選題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何?
A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正確答案
B民法上之附款
C民法上之要物條款
D民法上之所有權保留條款
A正確答案
看到「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預先擬定條款」,秒選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條款。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自來水供水事業為了反覆與多數用戶訂立同類供水契約,預先擬定契約內容,完全符合消費者保護法所稱「定型化契約條款」的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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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看到「為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預先擬定條款」,秒選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條款。
本題關鍵字是「多數消費者+同類契約+預先擬定」,這就是消保法第2條第7款的定義題。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自來水供水事業為了反覆與多數用戶訂立同類供水契約,預先擬定契約內容,完全符合消費者保護法所稱「定型化契約條款」的核心要件。
B✕ 陷阱
錯誤。民法上的附款通常是在法律行為中附加條件、期限等安排,重點在法律效果是否發生或何時發生;本題重點是大量交易中預先擬定的契約條款。
C✕ 陷阱
錯誤。要物契約或要物性重點在契約成立是否須交付標的物,本題並非在問供水契約何時成立,而是在問預先擬定條款的法律性質。
D✕ 陷阱
錯誤。所有權保留通常出現在買賣中,指價金未清償前保留標的物所有權;自來水供水契約條款不是以保留所有權作為核心。
定型化契約條款判斷公式
| 要件 | 本題對應 | 考試判斷 | 結論 |
|---|
| 企業經營者提出 | 自來水供水事業 | 供給服務之一方 | 符合 |
| 多數消費者 | 多數用戶 | 非單一個別磋商 | 符合 |
| 同類契約之用 | 繼續供水與價金給付 | 反覆使用契約模式 | 符合 |
| 預先擬定條款 | 事業先行擬定契約條款 | 非逐案協商 | 符合 |
考選部最愛把「條款」兩字包裝成民法概念,讓考生誤選附款、要物條款。其實題幹幾乎照抄消保法定義,看到多數消費者、同類契約、預先擬定就鎖定定型化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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