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監察院行使調查權方式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由監察委員持監察證或派員持調查證,赴各機關部隊公私團體調查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
B調查人員必要時,得臨時封存有關證件,但不得攜去正確答案
C調查人員必要時,得知會當地政府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
D監察院於必要時,得就指定案件或事項,委託其他機關調查
B正確答案
監察院調查權可調卷、封存、攜去、請求協助、委託調查;B 把「得攜去」改成「不得攜去」最典型。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選項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調查人員必要時,不只可以臨時封存有關證件,還可以攜去其全部或一部;選項寫成「但不得攜去」,正好與法條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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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監察院調查權可調卷、封存、攜去、請求協助、委託調查;B 把「得攜去」改成「不得攜去」最典型。
看到「封存證件」要立刻接「或攜去全部或一部」;選項若寫不得攜去,就是反向改法條。
逐選項分析
A✕
此選項敘述本身正確。監察院行使調查職權時,得由監察委員持監察證,或派員持調查證,赴各機關、部隊、公私團體調查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
B✓ 正確
此選項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調查人員必要時,不只可以臨時封存有關證件,還可以攜去其全部或一部;選項寫成「但不得攜去」,正好與法條相反。
C✕
此選項敘述本身正確。監察院調查人員於必要時,得知會當地政府、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考選部常把「法院」放進來測你有沒有背完整。
D✕
此選項敘述本身正確。監察院於必要時,得就指定案件或事項,委託其他機關調查。重點是委託的是「指定案件或事項」,不是概括移轉監察權。
監察院調查權方式速記
| 考點 | 可否為之 | 關鍵字 | 本題選項 |
|---|
| 調查文件 | 可以 | 持監察證或調查證調查檔案冊籍 | A 正確 |
| 封存與攜去 | 可以 | 得封存,或攜去全部或一部 | B 錯誤 |
| 請求協助 | 可以 | 知會當地政府、法院或其他機關 | C 正確 |
| 委託調查 | 可以 | 指定案件或事項委託其他機關 | D 正確 |
監察院調查權的「封存」跟「攜去」是兩個獨立權限,法律寫「得封存或攜去」,重點在那個「或」字──可以只封不拿,也可以封完帶走,甚至直接帶走部分卷證。出題者最愛在這裡動手腳,把「得攜去」偷改成「不得攜去」或「應經同意始得攜去」,製造「臨時封存就不能移動」的錯覺。判斷關鍵:看到「封存」跟「攜去」連在一起時,記得它們是平行選項不是上下位概念,監察院有完整的卷證調取權,沒有「封了就不能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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