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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229單選題

新婚之甲女至某電商公司求職,面試時,該公司之面試官詢問甲女未來是否有懷孕的計畫,並告知該公司之勞動契約中有約定受僱者若有懷孕之情事時,即應離職。有關該項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該項約定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且該約定無效正確答案
B該項約定屬於契約自由之範圍,並不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C公司於面試時有事先告知該項約定,故該項約定不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D該項約定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會被處以罰鍰,然該約定屬於契約自由之範圍,故依然為有效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懷孕離職條款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無效且雇主受罰。

為什麼答案是 A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明定,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勞工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違反者該約定「無效」,雇主並可處罰鍰。

考點:性平法第11條考點:契約自由界限考點:告知不補正違法考點:無效+罰鍰雙重效果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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