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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014單選題

甲乙丙三兄弟,因繼承父親之遺產而公同共有A地;甲未經乙丙同意,擅自與丁訂立買賣契約,將A地賣給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丁訂立之A地買賣契約有效正確答案
B甲丁買賣契約因自始不能,故無效
C甲丁買賣契約經乙丙同意,始有效
D乙丙得撤銷甲丁訂立之買賣契約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買賣契約是債權行為,僅生債之效力,無處分權不影響其成立生效;處分行為才需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

為什麼答案是 A

買賣契約屬負擔行為(債權行為),只發生債之效力,出賣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甲即便無權處分A地,其與丁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僅甲負有給付不能之債務不履行責任。

考點:負擔行為有效考點:主觀/客觀不能考點:混淆債權/物權行為考點:無撤銷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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