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2 年第 37 題單選題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多久內未行使而消滅?
B正確答案
寄託契約報酬請求權的短期時效: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1年內未行使即消滅(民法第601條)。
逐選項解析
A6 個月✕ 易錯陷阱
6個月為部分其他請求權之短期時效,非寄託報酬請求權所適用,易與其他時效混淆。
C2 年✕ 錯誤
2年為一般商事債權或部分租金請求權之時效,非寄託報酬請求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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