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2 年第 54 題單選題考點:報酬上限1/10考點:無財產價值仍可請求
關於遺失物拾得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拾得人得請求的報酬,不得超過遺失物財產上價值 10 分之 1
B遺失物不具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不得請求相當之報酬正確答案
C拾得人之報酬請求權,因 6 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D拾得人未於 7 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或經查詢仍隱匿其拾得遺失物之事實者,不得請求報酬
B正確答案
遺失物拾得報酬請求權:不具財產價值仍可請求相當報酬;報酬上限為財產價值1/10;請求權6個月不行使消滅。
逐選項解析
A拾得人得請求的報酬,不得超過遺失物財產上價值 10 分之 1報酬上限1/10✕ 錯誤
民法規定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上限為遺失物財產上價值10分之1,此敘述與法條相符,為正確敘述。
B遺失物不具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不得請求相當之報酬無財產價值仍可請求✓ 正確
民法明定遺失物不具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仍得請求『相當報酬』,並非不得請求。本選項稱「不得請求」,與法條相悖,為本題有誤之選項。
C拾得人之報酬請求權,因 6 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錯誤
D拾得人未於 7 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或經查詢仍隱匿其拾得遺失物之事實者,不得請求報酬✕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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