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2 年第 56 題單選題考點:通知≠移轉

甲與乙訂立債務承擔契約,由甲承擔第 3 人丙對乙之債務。請問,該債務於何時移轉於甲?

A甲將債務承擔情事通知丙時
B乙將債務承擔情事通知丙時
C甲乙間債務承擔契約成立時正確答案
D乙拒絕受領丙之清償時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債務承擔分兩種:免責承擔(§300)與並存承擔;免責承擔須債權人承認,但債務移轉時點為甲乙契約成立時,對丙之通知僅為告知效力。

逐選項解析

A甲將債務承擔情事通知丙時通知≠移轉✕ 易錯陷阱
甲通知丙只是讓丙知悉有人承擔其債務,通知本身不是債務移轉的生效要件,不能以此決定移轉時點。
B乙將債務承擔情事通知丙時通知≠移轉✕ 易錯陷阱
乙通知丙同樣只具告知效果,通知丙並非民法規定的債務移轉生效要件,選此為常見混淆陷阱。
C甲乙間債務承擔契約成立時✓ 正確
D乙拒絕受領丙之清償時✕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政府採購法規、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