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105 年第 36 題單選題
在 DSM-5 雙相情緒及其相關障礙症 (bipolar and related disorders) 中,分娩前後發病特性註明 (peripartum onset specifier)的發病期間,除了懷孕期間,有關生產後幾週內有情緒發作?
C正確答案
DSM-5 peripartum onset 註明:懷孕期間或產後 4 週內出現情緒發作。
為什麼答案是 C
DSM-5 明定 peripartum onset 包含懷孕期間 與 產後 4 週內 出現情緒發作(躁/鬱/輕躁),即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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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DSM-5 peripartum onset 註明:懷孕期間或產後 4 週內出現情緒發作。
記「4 週」= 產後 1 個月內。DSM-IV 是 postpartum,DSM-5 改為 peripartum(含孕期)。
逐選項分析
A✕
二週並非 DSM-5 的時間界定,勿與重鬱症「症狀需持續 2 週」混淆。
B✕
三週亦非正確答案,DSM 系統對產後發作的標準從未以 3 週為界。
C✓ 正確
DSM-5 明定 peripartum onset 包含懷孕期間 與 產後 4 週內 出現情緒發作(躁/鬱/輕躁),即為正解。
D✕ 陷阱
五週是常見陷阱,易與 ICD 或其他臨床分類混淆,DSM-5 明確為 4 週而非 5 週。
DSM-IV vs DSM-5 產後發作比較
| 版本 | 註明用語 | 涵蓋範圍 | 時間 |
|---|
| DSM-IV | Postpartum onset | 僅限產後 | 產後 4 週內 |
| DSM-5 | Peripartum onset | 孕期 + 產後 | 產後 4 週內 |
考生容易把「症狀持續時間」與「發病時間窗」混淆。重鬱發作需持續 2 週以上,但 peripartum onset 指的是「發病時間點落在產後 4 週內」,兩者概念不同,考選部最愛這樣考。
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