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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司法五等考試-錄事類科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26單選題

關於法院得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裁定命返還其提存物之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 20 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
B供擔保人證明受擔保利益人同意返還
C應供擔保之原因消滅
D受擔保利益人死亡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民訴 §104 規定擔保物返還三事由:原因消滅、同意返還、訴訟終結後催告未行使權利。受擔保利益人死亡不是法定事由。

為什麼答案是 D

受擔保利益人死亡非返還事由!其權利由繼承人承受,供擔保人仍須依三法定事由之一聲請返還。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答案。

考點:催告未行使考點:同意返還考點:原因消滅考點:非法定事由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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