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產假」之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
B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
C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1星期
D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3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規定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為5日,非3日。
逐選項解析
A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分娩產假✕ 錯誤
分娩前後產假8星期(56日)正確,這是最基本的產假規定,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項。
B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3月以上流產✕ 錯誤
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給產假4星期正確,胎兒已具相當形體,母體恢復需較長時間。
C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1星期✕ 錯誤
D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3日✓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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