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國民小學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105 年第 27 題單選題考點:部分正確考點:導師職責
上體育課時,體育老師指導學生進行棒球賽。銘益揮棒時不慎打到榮光,害他掉了一顆大門牙。榮光家長要求銘益家長賠償,銘益家長不願意,認為不是故意的,應該道歉就可以了。雙方家長鬧得很不愉快,要求學校處理此事。如果您是級任老師,可採取下列哪些處理方式?
甲、事發當時,應立即將學生送醫,以盡級任老師之責
乙、此案件應交由雙方家長自行協商處理即可,不必干預
丙、事後應掌握時效與雙方家長、體育老師和學校行政,共同討論解決方案
丁、此案件發生在上體育課,應交由體育老師和學校行政去處理,以免越權
B正確答案
學生受傷時級任導師應立即送醫並事後協調各方共同處理,不可推卸責任。
逐選項解析
A甲乙部分正確✕ 錯誤
甲正確(立即送醫是導師基本職責),但乙錯誤(導師不可置身事外),故此組合不選。
B甲丙導師職責✓ 正確
甲(立即送醫)+丙(事後與家長、體育老師、行政共同協商)正確。導師既要處理緊急狀況,也要作為溝通橋樑協調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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