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司法院院長由大法官互選之
B司法院大法官為終身職,司法院院長不受終身職之保障
C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正確答案
D總統之罷免案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C正確答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大法官15人含院長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立院同意;僅並為院長副院長者不受任期保障。
逐選項解析
A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司法院院長由大法官互選之✕ 易錯陷阱
大法官確為15人,但院長、副院長是由總統從大法官中「提名」並經立院同意,不是大法官互選。互選是考試院、監察院的設計混淆。
B司法院大法官為終身職,司法院院長不受終身職之保障✕ 易錯陷阱
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不得連任,並非終身職。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僅規定「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常被偷換成終身職。
C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正確
D總統之罷免案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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