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112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下列何者正確?
A依提存法提存於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國庫設立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
B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補償費發給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
C保管專戶儲存之補償費應給付利息正確答案
D已依規定繳存專戶保管之徵收補償費,自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起,逾十五年未領取者,歸屬國庫
C正確答案
土地徵收未受領之補償費應存入保管專戶(不適用提存法),專戶會給付利息;存入期限為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自「通知送達生效日」起逾15年未領則歸屬國庫。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保管專戶儲存之補償費『應給付利息』。此為保障被徵收人財產權之設計,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徵收未受領之補償費應存入保管專戶(不適用提存法),專戶會給付利息;存入期限為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自「通知送達生效日」起逾15年未領則歸屬國庫。
秒殺口訣:「不提存、有生息、次日起3個月、通知送達起15年」。看到「依提存法」、「屆滿之日」、「公告期滿」直接刪除,選有給付利息的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第1項明文規定,保管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不適用提存法之規定』,而是直接存入主管機關設立的保管專戶。
B✕ 陷阱
法條規定應於補償費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三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選項漏了『次日』兩字,在法律期間計算上差一天即屬錯誤,為國考常見陷阱。
C✓ 正確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保管專戶儲存之補償費『應給付利息』。此為保障被徵收人財產權之設計,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D✕ 陷阱
15年未領取歸屬國庫的起算日,是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算,而非『徵收公告期滿之日』。因為必須確保應受補償人確實知悉補償費已存入專戶。
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之處理重點
| 處理事項 | 法規規定 | 常見錯誤/陷阱 | 法理目的 |
|---|
| 適用法規 | 不適用提存法,存入保管專戶 | 誤以為要依提存法提存於法院 | 簡化行政程序,統一由主管機關專戶管理 |
| 存入期限 | 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 | 漏掉「次日」,誤為屆滿之日起 | 明確界定行政機關的作業期間起算點 |
| 利息給付 | 應給付利息 | 誤以為專戶保管不生息 | 保障被徵收人財產權,避免因遲延受領受損 |
| 歸屬國庫 | 自「通知送達生效日」起逾15年未領 | 誤為自「徵收公告期滿」或「存入專戶」起算 | 確保當事人有受通知的機會,保障正當法律程序 |
本題是標準的「起算日」陷阱題。考選部非常喜歡把「次日起」改成「之日起」,或把「通知送達生效日」偷換成「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記憶法規時,務必將「起算點」與「期間」綁在一起背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