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5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土地法第69條更正登記之實質要件?
A須由登記人員聲請正確答案
B須因登記錯誤所致
C須因登記遺漏所致
D須不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
A正確答案
更正登記的實質要件包含登記錯誤或遺漏,且不得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聲請人可為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非僅限登記人員。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土地法第69條規定,發見登記錯誤或遺漏時,可由「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聲請,並非僅限登記人員聲請。且聲請人資格屬於程序要件,非實質要件。本題選不屬實質要件者,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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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更正登記的實質要件包含登記錯誤或遺漏,且不得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聲請人可為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非僅限登記人員。
土地法第69條明定「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皆可聲請更正,故「須由登記人員聲請」說法錯誤,秒殺此題。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土地法第69條規定,發見登記錯誤或遺漏時,可由「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聲請,並非僅限登記人員聲請。且聲請人資格屬於程序要件,非實質要件。本題選不屬實質要件者,故為正解。
B✕
依土地法第69條,登記錯誤為更正登記之法定實質要件之一,敘述正確,不選。
C✕
依土地法第69條,登記遺漏亦為更正登記之法定實質要件之一,敘述正確,不選。
D✕
依行政法院判例及實務見解,更正登記僅能就原登記之錯誤或遺漏為之,以「不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為限,若涉及權利主體、種類之實質變更則不得為之。敘述正確,不選。
土地法第69條更正登記要件
| 要件類別 | 內容說明 |
|---|
| 實質要件 | 1. 登記錯誤或遺漏
2. 須不妨害原登記之同一性 |
| 程序要件 | 1. 聲請人: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
2. 須以書面聲請該管上級機關查明核准(純屬疏忽且有證明文件者可逕行更正) |
本題為反向題,要求選出「不屬」實質要件的選項。考生容易因為看到B、C、D皆為正確的實質要件而猶豫,A選項不僅將程序要件誤植為實質要件,還限縮了聲請主體(漏掉利害關係人),是明顯的錯誤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