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5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重建區段之土地,原則上應以何種方式實施之?
C正確答案
都更重建區段原則採「權利變換」,是都更條例最核心的實施方式。
為什麼答案是 C
都市更新條例明定重建區段之土地,原則應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由土地所有權人以原有權利按比例換得更新後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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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都更重建區段原則採「權利變換」,是都更條例最核心的實施方式。
看到「都更+重建區段+原則」→ 直接選權利變換 C。
逐選項分析
A✕
徵收是政府取得私地的公權力手段,都更以住戶權利調整為核心,非徵收思維。
B✕ 陷阱
區段徵收用於新市鎮開發或大面積整體開發,非都市更新重建的原則方式,容易與都更混淆。
C✓ 正確
都市更新條例明定重建區段之土地,原則應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由土地所有權人以原有權利按比例換得更新後房地。
D✕ 陷阱
協議合建是例外方式之一,需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非「原則」實施方式。
都更重建區段實施方式
| 方式 | 性質 | 同意門檻 | 地位 |
|---|
| 權利變換 | 原權利換新權利 | 多數決 | 原則方式 |
| 協議合建 | 全體協議 | 全體同意 | 例外方式 |
| 徵收/區段徵收 | 公權力取得 | 公益需要 | 特殊情形 |
考生最常把「區段徵收」與「都更重建區段」搞混——前者是土地徵收條例的開發手段,後者是都市更新條例的範圍劃分。兩者名稱相近但法源與目的完全不同,看到「都更」就該直覺聯想權利變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