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10 年第 47 題單選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有下列何項因素之正當理由,不在此限?
D正確答案
性工法第10條:同工同酬原則,唯有年資、獎懲、績效等非性別因素可作差別待遇。
逐選項解析
A宗教✕ 錯誤
宗教屬個人信仰,與工作表現無關,依法不得作為薪資差別待遇的理由,反而是就業歧視禁止事項。
B身心障礙✕ 易錯陷阱
身心障礙同樣是法律保護不得歧視的類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能作為薪資差別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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