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9 年第 29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保險法規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傷害保險契約訂有自殺仍賠條款,且約定 2 年後始生效力,被保險人於締約後 3 年自殺,保險人應給付保險金
B人壽保險契約中被保險人因犯罪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C保險人對於一切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生之損害,皆須負賠償責任
D為他人訂立之年金保險契約,縱未得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年金保險契約仍有效,保險人應給付保險金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考保險法中關於自殺條款、犯罪致死、承保範圍及他人保險書面同意等要點。
為什麼答案是 D
保險法第135-3條規定,年金保險準用人壽保險相關規定,但第105條(為他人訂立死亡保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在準用之列。故為他人訂立年金保險契約,縱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契約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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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保險法中關於自殺條款、犯罪致死、承保範圍及他人保險書面同意等要點。
記住:年金保險不受『為他人訂立之死亡保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規定限制。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傷害保險承保的是『意外傷害』事故,自殺屬故意行為,本質上不在傷害險承保範圍。傷害險無類似人壽險第109條自殺仍賠之規定,約定自殺仍賠條款於傷害險並不適用。
B✕
依保險法第109條第3項,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但應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應得之人。故『不負給付』之敘述不完整,仍須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
C✕ 陷阱
保險法第29條雖規定保險人對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事故所致損害負賠償責任,但有但書: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所致之損害不在此限;且仍須在契約承保範圍內,非『一切』事故皆賠。
D✓ 正確
保險法第135-3條規定,年金保險準用人壽保險相關規定,但第105條(為他人訂立死亡保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在準用之列。故為他人訂立年金保險契約,縱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契約仍有效。
人身保險「書面同意」要求比較
| 險種 | 為他人訂立是否須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 法源 |
|---|
| 人壽保險(死亡給付) | 是 | 保險法§105 |
| 傷害保險 | 是(準用§105) | 保險法§130 |
| 健康保險 | 是(準用§105) | 保險法§130 |
| 年金保險 | 否(不準用§105) | 保險法§135-3 |
A 選項最容易誤選,因考生記得人壽險有『2年自殺仍賠』規定,誤以為傷害險也適用。實則傷害險承保意外事故,自殺為故意行為,根本不在承保範圍,無自殺仍賠條款之適用。務必分清險種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