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9 年第 11 題單選題
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者,應以年利率多少計算遲延利息?
B正確答案
保險法第34條第2項明定:保險人可歸責未於期限內給付,應給付年利率10%遲延利息。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保險法第34條第2項: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即10%),立法目的在督促保險人迅速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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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法第34條第2項明定:保險人可歸責未於期限內給付,應給付年利率10%遲延利息。
記「保險遲延利息=10%」,比民法法定利率5%高一倍,懲罰保險人怠於給付。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5% 是民法第203條的法定利率,屬一般債務遲延利息。但保險法為特別法,特別規定10%,不適用民法5%。此為最常見陷阱。
B✓ 正確
正解。保險法第34條第2項: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即10%),立法目的在督促保險人迅速理賠。
C✕
12% 非保險法所定利率,屬混淆選項。部分考生可能聯想到信用卡或其他金融商品利率,但與保險法無關。
D✕
20% 是民法修正前約定利率上限(現已調降為16%),與保險理賠遲延利息完全無關。
各類遲延利息比較
| 法源 | 利率 | 適用情形 | 性質 |
|---|
| 民法第203條 | 5% | 一般債務未約定利率 | 普通法 |
| 保險法第34條 | 10% | 保險人遲延給付賠償金 | 特別法 |
| 票據法第133條 | 6% | 票據追索權利息 | 特別法 |
| 民法第205條 | 16%(上限) | 約定利率上限 | 強行規定 |
最易誤選 A(5%),因民法一般遲延利息為5%。但保險法為特別法優先適用,設10%較高利率以督促保險公司迅速理賠、保護被保險人。記住「特別法>普通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