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9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消滅時效考點:除斥期間辨別
保險法第 65 條第 1 項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此處「二年」係指:
A消滅時效期間正確答案
B除斥期間
C有效期間
D給付期間
A正確答案
保險法第65條所稱「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是請求權時效,屬消滅時效期間。
逐選項解析
A消滅時效期間消滅時效✓ 正確
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屬請求權性質,「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正是消滅時效的典型規定。消滅時效完成後,義務人取得抗辯權,可拒絕給付。
B除斥期間除斥期間辨別✕ 易錯陷阱
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如撤銷權、解除權),期間屆滿權利本身消滅,且不得中斷或不完成。保險法第65條規範的是請求權,非形成權,故非除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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