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3 年第 22 題單選題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有關捐贈認列費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營利事業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得列為費用,但以不超過其所得額30%為限
B營利事業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對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得按捐贈金額之150%,自所得額中減除正確答案
C營利事業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列為費用,以不超過所得額2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250萬元
D營利事業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限,自所得額中減除
B正確答案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第3項:重點職業/業餘運動業及重點賽事捐贈可全數按150%減除所得額。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第3項,對重點運動業或重點賽事主辦單位捐贈,得全數按捐贈金額150%自所得額減除,不受千萬元限額拘束,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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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第3項:重點職業/業餘運動業及重點賽事捐贈可全數按150%減除所得額。
看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150%減除」就是這條的招牌規定,直接選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相關規定對私立學校之指定捐贈,限額為所得額25%,非30%,數字有誤。
B✓ 正確
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第3項,對重點運動業或重點賽事主辦單位捐贈,得全數按捐贈金額150%自所得額減除,不受千萬元限額拘束,敘述正確。
C✕ 陷阱
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2項,營利事業捐贈限額為所得額10%、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選項所述20%及250萬元為個人(第1項)的規定,張冠李戴。
D✕ 陷阱
依查核準則規定,此類捐贈得全數列為費用,不受金額限制,並非以2000萬元為限,敘述錯誤。
營利事業捐贈限額比較
| 捐贈對象 | 限額 | 法源 |
|---|
| 國防、勞軍、政府機關、財政部專案核准 | 全數列為費用,不限金額 | 查核準則 |
| 私立學校法人指定捐贈 | 不超過所得額25% | 查核準則 |
| 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 | 不超過所得額10%,總額≤50萬元 | 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2項 |
| 重點運動業/重點賽事主辦單位 | 全數按150%減除,不受千萬限額 |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第3項 |
本題常見陷阱是把「個人」與「營利事業」的政治獻金限額互換,或是把捐贈限額的百分比、金額數字微調(如25%改30%、150%改175%),考生需精確記憶各條文對應的主體與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