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取得前,得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臨時建築之權利人,經地方政府通知開闢公共設施並限期拆除回復原狀時,應如何處理?
A應自行無條件拆除正確答案
B應由地方政府強制拆除
C應自行遷移並領取改良物遷移費
D應申請改良物一併徵收補償費
答案與詳解
正確。都市計畫法第 50 條第 2 項明定,公共設施保留地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者,經地方政府通知限期拆除時,應自行無條件拆除,不得請求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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