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刑法概要108 年第 12 題單選題
關於「假釋」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B累犯不得假釋
C假釋中不論因故意或過失更為犯罪,只要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均可撤銷假釋
D假釋未經撤銷,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假釋期滿未被撤銷,剩餘刑期即視為已執行完畢。無期徒刑滿25年、一般累犯滿2/3皆可假釋,且撤銷假釋僅限於「故意」犯罪。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刑法第79條規定,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20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假釋期滿未被撤銷,剩餘刑期即視為已執行完畢。無期徒刑滿25年、一般累犯滿2/3皆可假釋,且撤銷假釋僅限於「故意」犯罪。
看到「終身不得」、「累犯不得」等絕對字眼先刪除(原則皆可假釋,僅門檻較高);撤銷假釋須為「故意」犯罪,過失不罰,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錯誤。依刑法第77條規定,無期徒刑執行逾25年,有悛悔實據者,得由監獄報請法務部許假釋出獄,並非終身不得假釋。
B✕ 陷阱
錯誤。依刑法第77條,一般累犯執行逾三分之二即可假釋。僅有「重罪三犯」(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之累犯,5年內再犯重罪)才不得假釋。選項敘述過於武斷。
C✕ 陷阱
錯誤。依刑法第78條第1項,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假釋;依同條第2項,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而有再入監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過失犯罪不構成撤銷假釋之事由。
D✓ 正確
正確。依刑法第79條規定,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20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
假釋核心門檻與效力
| 刑種/身分 | 假釋門檻 | 假釋期間 | 不得假釋之例外 |
|---|
| 無期徒刑 | 執行逾 25 年 | 出獄後滿 20 年 | 無 |
| 有期徒刑 (初犯) | 執行逾 1/2 | 剩餘刑期 | 妨害性自主未受治療者等 |
| 有期徒刑 (累犯) | 執行逾 2/3 | 剩餘刑期 | 重罪三犯 (刑法§77 II) |
考選部最愛將「原則可以、例外不行」的規定簡化為「絕對不行」來騙考生。例如累犯原則上可以假釋(只是門檻提高為2/3),只有極少數的「重罪三犯」才不得假釋;無期徒刑也是服刑滿25年即可假釋,切勿看到無期徒刑就以為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