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法學緒論104 年第 39 題單選題
依著作權法規定,下列有關著作人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
B任何著作人就其著作,均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著作權法並未設有任何例外之規定正確答案
C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
D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B正確答案
著作人格權三權: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均有例外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題目要選「錯誤」者。公開發表權雖為著作人格權之一,但著作權法第 15 條設有多項推定同意公開發表之例外(如著作財產權讓與、職務著作等),並非毫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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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著作人格權三權: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均有例外規定。
看到「並未設有任何例外」「完全沒有」等絕對用語,99% 是錯的!
逐選項分析
A✕
著作人格權專屬性正確,著作權法第 18 條明文規定著作人死亡後其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任何人不得侵害。敘述完全正確。
B✓ 正確
題目要選「錯誤」者。公開發表權雖為著作人格權之一,但著作權法第 15 條設有多項推定同意公開發表之例外(如著作財產權讓與、職務著作等),並非毫無例外。
C✕
此為「姓名表示權」,著作權法第 16 條規定著作人有表示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敘述正確。
D✕
此為「同一性保持權(禁止不當改變權)」,著作權法第 17 條規定,敘述正確。注意 2001 年修法後須「致損害其名譽」才構成侵害。
著作人格權三權一次記
| 權利名稱 | 條號 | 內容 | 是否有例外 |
|---|
| 公開發表權 | §15 | 決定著作是否公開 | ✅ 有推定同意等例外 |
| 姓名表示權 | §16 | 署名本名/別名/不具名 | ✅ 依使用方式可省略 |
| 同一性保持權 | §17 | 禁止損害名譽之改變 | ✅ 須致損害名譽 |
B 選項用「並未設有任何例外之規定」這種絕對化用語是典型陷阱。法律幾乎沒有「毫無例外」的規定,著作權法第 15 條就列了多款推定同意公開發表的情形(如著作財產權讓與時推定同意公開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