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法學緒論104 年第 32 題單選題考點:非公務員考點:受託公務員
關於刑法第 122 條第 1 項違背職務受賄罪之行為主體,下列何者不屬之?
A公立醫院醫師正確答案
B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調解委員
C勞資爭議處理法之仲裁人
D行政院政務委員
A正確答案
違背職務受賄罪主體為「公務員」,公立醫院醫師從事醫療非公權力行為,不屬刑法上公務員。
逐選項解析
A公立醫院醫師非公務員✓ 正確
公立醫院醫師雖受僱於公立機構,但其從事的是醫療專業行為,非公權力行使,依刑法第10條第2項及實務見解,不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故非違背職務受賄罪主體。
B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調解委員受託公務員✕ 錯誤
鄉鎮市調解委員依鄉鎮市調解條例執行調解職務,屬受國家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為刑法第10條第2項第2款之受託公務員,屬受賄罪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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