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法學緒論104 年第 46 題單選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2 年間
B5 年間正確答案
C10 年間
D15 年間
B正確答案
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屬社會保險特別規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口訣:勞保請求權「5年」消滅,比民法一般15年短,屬特別短期時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2年是民法第127條部分短期消滅時效(如運送費、租金等),非勞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容易與短期時效混淆。
B✓ 正確
正解。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屬社會保險特別規定。
C✕
10年是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行為時起算的最長時效(第197條),與勞保無關。
D✕ 陷阱
15年為民法第125條一般請求權消滅時效,勞保條例為特別法,優先適用5年時效,非15年。
常見請求權消滅時效整理
| 法規 | 時效 | 適用對象 | 依據 |
|---|
| 勞工保險條例 | 5 年 | 保險給付請求權 | 第30條 |
| 民法一般 | 15 年 | 一般請求權 | 第125條 |
| 民法短期 | 2 年 / 5 年 | 利息、租金、薪資等 | 第126、127條 |
| 侵權行為 | 2 年 / 10 年 | 損害賠償請求權 | 第197條 |
本題易與民法時效混淆:考生常直覺套用民法15年一般時效(D)或侵權10年(C)。但勞保條例是特別法,定有獨立5年時效,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優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