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4 年第 5 題單選題
某甲為人蛇集團首謀,負責引進未經許可之外籍人士偷渡來臺打工,並藉此維生,其經內政部移民署查獲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應如何處罰?
A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B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D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為舊制考題。引進外籍人士偷渡來臺並「藉此維生」,在當時係屬「常業犯」,依修法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論以加重之常業犯刑度,故選D。惟須注意:我國刑法已於2005年廢除常業犯制度,相關特別法亦同步修正,現行法已無此常業犯加重條款,本題框架為舊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題目明示「藉此維生」,在當時法制下屬「常業犯」,依修法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常業加重規定,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為當時正解。
考點:無關刑度考點:單純非法入國考點:意圖營利犯考點:常業犯加重(舊法)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