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4 年第 23 題單選題
在香港作成之民事確定裁判,其效力準用:
A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聲請法院裁定認可之規定
B刑事訴訟法第243條外國政府請求準用之規定
C行政訴訟法第13條外國法人管轄之規定
D民事訴訟法第402條外國法院之確定判決之規定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香港作成之民事確定裁判,依港澳條例第42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02條外國法院確定判決之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2條第1項,在香港或澳門作成的民事確定裁判,其效力、管轄及得為強制執行之要件,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02條及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1之規定,即「視同外國判決」處理。
考點:兩岸 vs 港澳考點:刑事互助考點:行政訴訟管轄考點:港澳判決準用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