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5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規定,應如何認定人之行為能力?
A人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正確答案
B人之行為能力,依其行為地法
C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因其國籍變更而喪失
D外國人依其本國法僅有限制行為能力,而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者,視為限制行為能力
A正確答案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0條:人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屬人法主義。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0條第1項明文:「人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採屬人法主義,以國籍為連結因素。
考點:本國法主義考點:行為地法誤用考點:既得權保護考點:內國交易保護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