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5 年第 6 題單選題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基於特定原因而採暫時留置措施,有關留置時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對國民不得逾3小時
B對國民不得逾4小時
C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6小時正確答案
D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8小時
C正確答案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2小時,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不得逾6小時。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規定,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實施暫時留置,時間不得逾6小時,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考點:國民留置時間考點:非國民留置時間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