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5 年第 33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708號解釋意旨,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規定所為之收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收容與一般之刑事羈押不同
B不適用提審法規定正確答案
C外國人得立即聲請法院審查
D收容為嚴重干預人身自由之決定
B正確答案
釋字708號宣告移民署收容違憲,受收容人應享有即時司法救濟,當然適用提審法。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為錯誤敘述(題目要選的答案)。釋字708號強調人身自由為普世權利,外國人受收容同受憲法第8條保障,應適用提審法得聲請法院審查,非不適用。
考點:行政 vs 刑事考點:提審法適用考點:即時司法救濟考點:人身自由干預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