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5 年第 15 題單選題
雇主聘僱何種外國人從事工作,免繳就業安定費?
A獲准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續受聘僱從事工作,連續居留滿3年,品行端正,且有住所者
B經獲准與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
C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D獲准居留之難民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獲准居留之難民等特定外國人,免繳納就業安定費。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聘僱「獲准居留之難民」從事工作,免依第55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
考點:居留年限要件考點:設籍直系血親考點:應繳納對象考點:免繳納對象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