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規定,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例外狀況得准許繼續居留,下列何者非屬之?
A因依親對象死亡
B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C因外國人於我國進行破產程序者正確答案
D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
答案與詳解
破產程序純屬財產法律關係,與家庭團聚、人道保護無關,移民法第31條第4項並未將破產列為續留事由,此即本題要選的『非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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