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5 年第 44 題單選題
經判處有期徒刑多久以上之刑確定,內政部移民署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
A正確答案
外國人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移民署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因過失犯罪者除外),移民署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人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移民署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
看到「撤銷/廢止居留許可」的刑期門檻,直接聯想「1年」以上有期徒刑。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因過失犯罪者除外),移民署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
外國人居留/永久居留廢止刑度門檻
| 身分 | 刑度門檻 | 處分 | 法源 |
|---|
| 居留(外僑居留證) | 有期徒刑1年以上確定 | 撤銷/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 永久居留(外僑永久居留證) | 有期徒刑1年以上確定(但因過失犯罪或經宣告緩刑者不在此限) | 撤銷/廢止永久居留並註銷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3條第3款 |
考生容易將各類行政法規中的刑期門檻混淆(如6個月、1年、3年等)。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撤銷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刑期門檻是「1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過失犯罪不在此限。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