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05 年第 28 題單選題考點:主體消滅考點:故意致死
依一般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為受益權之喪失事由?
A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
B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C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
D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離婚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受益權喪失限於死亡或故意加害,離婚非當然喪失受益權。
逐選項解析
A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主體消滅✕ 錯誤
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受益權因主體消滅而喪失,保險金回歸被保險人遺產或依契約另定受益人。
B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故意致死✕ 錯誤
依保險法第121條,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喪失受益權,此為道德危險防止條款。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