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5 年第 44 題單選題下列何者是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 ①因故意犯罪,經一審判決逾六個月 ②重婚 ③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④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正確答案D①③④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