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5 年第 19 題單選題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對於機關招標文件提出異議,招標機關逾規定期限不為處理者,該廠商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之門檻為:
A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正確答案
B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
C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
D無論採購金額高低均可申訴
A正確答案
廠商對招標文件異議,機關逾期未處理→可申訴門檻: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政府採購法第75條)
逐選項解析
B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 易錯陷阱
查核金額高於公告金額,若以查核金額為門檻,將使更多廠商喪失申訴權,與立法意旨不符。申訴門檻為公告金額以上,而非查核金額以上。
C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 錯誤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並非法定申訴門檻,政府採購法無此規定,屬捏造選項,可直接排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