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以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二十歲者,得為連署人
B連署人數已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者,為完成連署正確答案
C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保證金不予發還
D連署人連署時,並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B正確答案
總統副總統連署門檻為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的「1.5%」,而非總統選舉的1%。
為什麼答案是 B
本題為反向題,要求選出錯誤敘述。連署人數門檻應為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的「1.5%」,而非總統副總統選舉的1%,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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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總統副總統連署門檻為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的「1.5%」,而非總統選舉的1%。
看到「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即知錯誤,應為「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
逐選項分析
A✕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20歲者,得為連署人,本選項敘述正確。
B✓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要求選出錯誤敘述。連署人數門檻應為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的「1.5%」,而非總統副總統選舉的1%,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C✕
依規定,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者,連署保證金(新臺幣一百萬元)不予發還,本選項敘述正確。
D✕
連署人連署時,應由連署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本選項敘述正確。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連署人資格 | 於選舉公告日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 |
| 連署門檻 | 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的 1.5% |
| 連署保證金 | 新臺幣 100 萬元 |
| 保證金沒收條件 | 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的 1/2 |
| 連署應附文件 | 連署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附國民身分證影本 |
考生常直覺認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連署門檻,應以「前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選舉人數為基準,但法規明定是以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為基準計算,且比例為 1.5% 而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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