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僱於乙公司擔任生產部經理,請育嬰留職停薪6個月,期滿後請求復職,惟該職位已另由他人擔任,乙公司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應如何處理?
A請甲繼續留職停薪,待有相同職位出缺時,再復職
B只能讓甲回復原職正確答案
C以工作性質變更為由,資遣甲,並給予資遣費
D仍可指派甲擔任其他同職等之工作,但不得減少其勞動條件
答案與詳解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育嬰留停期滿後雇主應讓受僱者回復原職,除有法定事由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拒絕。這是保障育嬰勞工的核心條款。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