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4 年第 9 題單選題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係國家賠償制度之一環,下列關於國家賠償之說明,何者錯誤?A國家賠償法第2條針對公務員作為之國家賠償責任採過失責任B國家賠償法第3條對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所採係無過失責任C登記機關對登記損害賠償負一般過失責任正確答案D登記損害賠償之請求,被害人只須舉證登記事項客觀存在錯誤、遺漏或虛偽即可,無須舉證公務員之故意或過失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