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0 年第 9 題單選題
營利事業預先提列備抵呆帳者,其呆帳損失之認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得以應收帳款為限
B金融業按其債權餘額 2%估列
C實際發生呆帳損失超過標準者,得按前一年度實際發生呆帳比率估列
D分期付款銷貨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者,不得提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備抵呆帳提列限於應收帳款及票據,限額1%(含金融業),超限採前3年平均;採毛利百分比法之分期付款銷貨不得提列。
為什麼答案是 D
完全符合查核準則第94條規定。營利事業分期付款銷貨若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其應收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若採普通銷貨法,則是差額部分不得提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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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備抵呆帳提列限於應收帳款及票據,限額1%(含金融業),超限採前3年平均;採毛利百分比法之分期付款銷貨不得提列。
抓出錯誤數字:A漏了應收票據,B限額應為1%,C應為前3年平均。刪去法即可秒選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查核準則規定,提列備抵呆帳以「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為限(但不包括已貼現之票據)。選項僅稱以應收帳款為限,刻意漏掉了應收票據,屬於範圍縮小的陷阱。
B✕ 陷阱
依規定,備抵呆帳餘額最高不得超過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1%」;若為金融業者,亦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1%」之限度估列,選項將比例竄改為2%是常見的數字陷阱。
C✕ 陷阱
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若超過1%基準者,得在其以前「三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比率之「平均數」限度內估列之。選項改為前一年度比率,與法規不符。
D✓ 正確
完全符合查核準則第94條規定。營利事業分期付款銷貨若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其應收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若採普通銷貨法,則是差額部分不得提列。
營利事業備抵呆帳提列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例外與特殊規定 |
|---|
| 提列基礎 |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 | 不包括已貼現之票據 |
| 提列限額 | 最高不得超過餘額之 1% | 金融業亦按債權餘額 1% 估列 |
| 超限估列 | 以前 3 個年度實際發生比率之平均數 | 需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比率超過 1% 者 |
| 不得提列 | 採毛利百分比法之分期付款銷貨 | 採普通銷貨法者,其分期與現銷差額部分亦不得提列 |
備抵呆帳的提列規定卡在三個數字陷阱:提列限額統一是1%(不分產業別),超過限額時要用「前3年」而非單一年度的平均呆帳實際發生數,還有提列範圍必須同時涵蓋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考選部最常把1%改成2%或3%來誘答,或者把「前3年平均」偷改成「前1年」。另一個關鍵是採毛利百分比法的分期付款銷貨根本不能提列,因為收入尚未全數認列,這點要跟一般賒銷區分清楚。判斷時先確認提列對象是否為應收帳債權,再檢查數字是否符合1%與3年平均這兩個法定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