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0 年第 31 題單選題
丙公司 110 年期初備抵呆帳餘額為 4 萬元,期末有應收帳款 300 萬元及應收票據 200 萬元,則丙公司申報 110 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申報呆帳多少元?
D正確答案
呆帳限額=(應收帳款+應收票據)×1%,已提列者補足差額即可。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所得稅法第49條,備抵呆帳上限=應收帳款及票據餘額×1%=500萬×1%=5萬;已有4萬,本期僅能再提列1萬。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呆帳限額=(應收帳款+應收票據)×1%,已提列者補足差額即可。
(300+200)萬 ×1% = 5萬上限,已提4萬,只能再提1萬。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4萬是期初備抵呆帳餘額,不是可申報金額。陷阱在混淆「餘額」與「本期提列數」。
C✕
若誤以為限額是(300+200)×0.6%或漏算票據可能算出此數,非正解。
D✓ 正確
依所得稅法第49條,備抵呆帳上限=應收帳款及票據餘額×1%=500萬×1%=5萬;已有4萬,本期僅能再提列1萬。
呆帳提列上限計算
| 項目 | 金額 | 計算 | 結果 |
|---|
| 應收帳款 | 300萬 | | |
| 應收票據 | 200萬 | | |
| 債權總額 | 500萬 | ×1% | 5萬(上限) |
| 期初備抵餘額 | 4萬 | | |
| 本期可提列 | | 5萬-4萬 | 1萬 |
考生常誤把「期初備抵呆帳餘額4萬」當成本期可提金額直接選A。關鍵:備抵呆帳是累積餘額概念,本期費用=上限-期初餘額,採差額補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