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05 年第 38 題單選題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何種地價徵收地價稅?
A正確答案
已規定地價土地的地價稅,以土地所有權人的「申報地價」為課稅基礎。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土地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已規定地價之土地,地價稅以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為計徵標準。未申報者以公告地價 80% 為申報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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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已規定地價土地的地價稅,以土地所有權人的「申報地價」為課稅基礎。
地價稅→申報地價;土地增值稅→公告土地現值。記住「申報」兩個字就對了。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土地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已規定地價之土地,地價稅以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為計徵標準。未申報者以公告地價 80% 為申報地價。
B✕
區段地價是地政機關查估地價時,將地價相近土地劃為同一區段所查估的區段平均地價,屬於規定地價的作業過程,非課稅標準。
C✕ 陷阱
「標準地價」是舊土地法用語,現行平均地權制度下已改為公告地價與申報地價雙軌,考生易被舊名詞誤導。
D✕ 陷阱
土地法第148條雖將申報地價定義為法定地價,然地價稅之課徵係以「申報地價」為正式法律用語,非以「法定地價」作為課稅依據之表述,考試應選最精確者。
地價種類與用途對照
| 地價名稱 | 由誰決定 | 主要用途 | 備註 |
|---|
| 公告地價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 作為申報地價之參考 | 每2年公告一次 |
| 申報地價 | 土地所有權人申報 | 地價稅課徵依據 | 未申報以公告地價80%為準 |
| 公告土地現值 | 地政機關評定 | 土地增值稅課徵依據 | 每年1月公告 |
| 區段地價 | 地政機關查估 | 規定地價作業用 | 非稅基 |
地價稅的課稅基礎,平均地權條例明文規定是「申報地價」,這是土地所有權人依公告地價一定比例自行申報的數值。容易混淆的是「區段地價」聽起來很正式,但那是地政機關內部進行地價查估作業時的技術用語,不是課稅依據。另外要小心「標準地價」是民國七十六年以前舊法的名詞,現行法已改制;「法定地價」則是民間口語說法,法條裡根本不存在。判斷關鍵:看到「誰繳稅就用誰申報的」,地價稅一定是申報地價,不是政府單方面估的價。